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此简章。



第一条 招收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78名,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不超过156名合格考生并予以公示。



第三条 招收项目及报名方式



一、招收类别及条件要求































































































类别




计划数




紧缺程度




项目




民乐类




26




紧缺




民族打击乐、扬琴、大阮、柳琴、唢呐、笙、高胡、中胡




一般




二胡、中阮、琵琶、古筝、竹笛、大提琴、低音提琴




管弦乐类




24




紧缺




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中提琴、低音提琴




一般




小提琴、长笛、西洋打击乐




舞蹈类




14




男生紧缺




中国古典舞




声乐类




14




紧缺




男高音、女高音




一般




男中音、男低音、女中音、民族唱法




注:考生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得兼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st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2、报名同时,请上传个人所报项目的表演视频至个人百度网盘,再发送文件分享链接至指定邮箱(具体邮箱地址将于报名平台公示)。邮件主题为“报考类别-项目-姓名”,由招生办公室统一下载。视频命名“报考类别-项目-姓名”,MP4格式,时长5分钟以内;报考舞蹈类考生还需按附件2要求上传相关资料,与表演视频一同打包上传。



3、报名时间:2017年 1月13日—2月15日



4、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个人表演视频上传操作指引:个人注册百度网盘并下载客户端—登录上传个人表演视频--分享--发送分享链接至指定邮箱。



整个表演视频录制过程需保证真实性、原始性,不得切换镜头拍摄或进行后期编辑加工,否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7年2月24日在网上报名平台通知初审结果,请考生登录网上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月27日前登录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日。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物价标准,我校收取考试费200元/人。



二、测试分为综合笔试和艺术专项测试:



1、综合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言语推理、数量关系推理等逻辑思维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项测试采取“现场录制考生音像、另行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



测试内容详见附件2



测试时间:2017年3月4日-3月5日



测试地点:中山大学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名单确定: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第五条 录取政策



一、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且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二、紧缺项目中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其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取消本科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规定,若所在省(区、市)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取得相应等级方可享受中山大学的优惠政策。



三、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等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



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入校后自动成为学生艺术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艺术团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七、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第七条 附则



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月10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0-84115568



监察处电话:020-84115582



附件1:中山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列表









































































































































































































































































































































































































































































































































































































































































































































































































































































































中山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专业列表




序号




学院名称




招生大类(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




1




中国语言文学系(广州)




汉语言文学




文理




四年




2




历史学系(广州)




历史学




文理




四年




3




哲学系(广州)




哲学




文理




四年




4




逻辑学




理工




四年




5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




人类学(含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专业)




文理




四年




6




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文史




四年




7




岭南学院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财政学、经济学专业)




文理




四年




8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史




四年




9




德语




文史




四年




10




法语




文史




四年




11




日语




文史




四年




12




法学院




法学




文理




四年




13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




文理




四年




14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




文理




四年




15




心理学系




心理学




理工




四年




16




传播与设计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传播学专业)




文理




四年




17




资讯管理学院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图书馆学、档案学专业)




文理




四年




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理工




四年




19




数学学院(广州)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专业)




理工




四年




20




物理学院(广州)




物理学




理工




四年




21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




理工




四年




22




化学学院




化学类(含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生物学专业)




理工




四年




23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地理科学类(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理工




四年




24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理工




四年




25




城乡规划




理工




五年




26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专业)




理工




四年




27




工学院




理论与应用力学




理工




四年




28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工




四年




29




生物医学工程




理工




四年




30




交通工程




理工




四年




3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理工




四年




3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专业)




理工




四年




33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




理工




四年




3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理工




四年




35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理工




四年




36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




四年




37




数据科学与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理工




四年




3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




理工




四年




39




中山医学院




临床医学




理工




五年




40




医学检验技术




理工




四年




41




基础医学




理工




五年




42




康复治疗学




理工




四年




43




法医学




理工




五年




44




光华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理工




五年




45




公共卫生学院




预防医学




理工




五年




46




药学院




药学




理工




四年




47




护理学院




护理学




理工




四年




48




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




汉语言文学




文理




四年




49




历史学系(珠海)




历史学




文理




四年




50




哲学系(珠海)




哲学




文理




四年




51




国际金融学院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金融学专业)




文理




四年




52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




文理




四年




53




国际翻译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俄语专业)




文理




四年




54




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政治




文理




四年




55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




文理




四年




56




数学学院(珠海)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理工




四年




57




物理与天文学院




物理学




理工




四年




58




大气科学学院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




理工




四年




59




海洋科学学院




海洋科学




理工




四年




60




地球科学与地质工程学院




地质学类(含地质学、地质工程专业)




理工




四年




61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




四年




62




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类(中法合作办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




理工




四年




63




医学院(深圳)




临床医学




理工




五年




说明1: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说明2:学校设有三校区五校园,学生可能在某一校区或分阶段在不同校区完成学习。



说明3: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布为准。



附件2:测试内容





























































类别




测试内容




说明




民乐类




1、自备演奏限时六分钟内的一首曲目或片段组合


2、自备演奏限时三分钟内的技巧展示或作品片段


3、演奏总时长控制在9分钟内,无现场视奏。




提供乐器:排鼓、大堂鼓、小堂鼓、板鼓、手鼓。                                   



不可CD伴奏。                                  



大提琴、低音提琴可作为民乐团低音声部乐器报考。




管弦乐类




1、五线谱视奏,限时1分钟内。 



2、基本练习(音阶、琶音)各一条,限时1分钟内。                 3、练习曲一首,限时2分钟内。   



4、乐曲:独奏曲目一首(外国作品),限时6分钟内。




西洋打击乐要求:须演奏两种以上打击乐器,每种自选曲目首。               提供乐器:定音鼓、马林巴、架子鼓。  



不可CD伴奏。




舞蹈类




1、技术技巧展示,须配音乐,限时2分钟。                             



1
)控制:扳腿(前、旁、后)   2)软度:横叉、竖叉                  3)技巧:跳、转、翻                  2、剧目展示,限时3分钟。




不提供把杆。                        



报名时须将音乐、个人照片(生活照、剧照)连同个人表演视频打包上传个人百度网盘,再发送分享链接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命名为“舞蹈类-中国古典舞-姓名”。技术技巧音乐命名为“技巧音乐”,剧目音乐以剧目名称命名。                     


测试当天自带伴奏音乐,CD格式(U盘备用一份)。




声乐类




1、五线谱或简谱视唱,限时1分钟内。



五线谱起评分高于简谱。   



2
、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其中民族唱法中文歌曲两首),限时7分钟内。




自带伴奏音乐,CD格式(U盘备用一份)。



提供钢琴,可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注意事项:



1、表演须一次完成,若中途中断,从中断处继续,不得重新开始。



2、考生自备乐器、演出服装,可化淡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