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三年,学习期限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6.93万平方米(约合854 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6平方米;生师比11.9;专任教师4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3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96元;图书56.72万册,生均图书94.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社会对学校专业人才需求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等内容,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具体由教务处、学生处、各系提交分专业招生计划规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教育厅审定后组织实施。

2.英语教育、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

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我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