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特色优势鲜明,农、理、工、经、管、医、文、教、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四川农业大学招收保送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采取“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申请方式。中学或学生可从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在线网(www.gotoscau.edu.cn)上下载申请表进行推荐、自荐报名。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具有保送生资格,经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并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办法提交有关材料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根据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学生须向我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内容包括:

  1、《四川农业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在线网下载);

  2、学校推荐信;

  3、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复印件、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

  请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寄达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至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625014;联系人:杜老师;咨询电话: 0835-2882501,传真:0835-2882211,信封上请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考核录取

  (一) 初审

  四川农业大学保送生考评小组将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我校保送生考核测试程序。

  (二) 测试

  测试分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试合格后,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

  测试合格后,根据测试结果初步确定保送生人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最后确定保送生预录人选名单。

  (四)复审

  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预录人选的保送资格,未在公布名单内的学生,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复审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录取专业尊重保送生专业志愿。

  四、监督机制

  1、为确保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核和对保送生选拔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835-2882217。

  2、保送生预录人选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3.所有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农业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五、本招生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