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顺序,包括内蒙古在内的全国所有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高考实考成绩计算分数。对有精确排名分数的省份,依照“精确排名分数-加分”后的分数分配专业。对没有精确排名分数的省份,若考生高考实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次序分配专业,若高考实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分配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为A+的考生加6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4分,等级为B+考生加2分,另外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3分。按第十条内容为考生分配专业。

第十二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应用物理学、应用统计学、英语、商务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英语成绩≥90分)以英语授课为主(如有其它专业语种要求,以当年度省级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因行业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土木工程(中俄)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由于土木工程(中俄)专业采取2+2+1培养模式,其中第5-8学期要赴俄罗斯学习,所以该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