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创建于2002年4月,原名为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2004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独立学院),2006年3月,教育部同意广西民族学院相思湖学院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现任董事长为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伍先华编审,现任学院院长为陈元中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院位于南宁市鹏飞北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已建成的校园建筑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完备,拥有多媒体教室76间、多媒体数字语言实验室15间、计算机公共实验室4间,专业实验室54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8个,教学仪器设备3600多万元,教学用计算机1586台,图书馆藏书71.42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1万册,学院体育场馆占地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田径运动场1个,网球场3个,室外篮球场若干,室内篮球场一个、室内羽毛球场12个、文化广场一个),种类齐全,设施先进。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充分利用其所依托的广西民族大学已经形成的东盟国家语言专业优势,借助于广西民族大学与东南亚国家高校之间多年来建立的交流渠道,致力于培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急需的各类应用型本科人才。学院现设8个系,开设35个本科专业。截至2015年9月,有来自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8155人。



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热心高等教育事业的师资队伍。有聘期一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725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261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403人。2011年以来,学院专任教师获国家级科研立项2项,省部级科研立项 63项,厅级科研立项54项,出版专著(含教材)27部,发表论文767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1篇。共有获奖科研成果及专利13项,其中教育部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省级期刊论文一等奖1项,广西区级教学成果奖2项,广西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第三届中国大学出版图书奖优秀教材奖1项。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院先后获得广西第二批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广西高校2008-2011年度后勤工作先进院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赛艇与龙舟运动优秀院校、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2014年“创青春”广西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奖”2014全国全民建设操舞大赛总决赛推广领导奖等奖项和称号。学生参加各类比赛,获得省部级以上的各类比赛奖项200多项,其中学生制作的课件获得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工科组三等奖;学生参加2014年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全国特等奖,参加2014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获二等奖,学生参加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越南语口语大赛三等奖,第六届广西翻译大赛一等奖,微电影作品《Knowledge makes life》入围第二十二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暨第十六届原创影片大赛剧情片单元,学生参加第二届广西“名嘴群星,声动八桂”节目主持人大赛获一等奖等,学生啦啦操队参加2014年全国全民健身操舞大赛总决赛普通院校组第一名等等。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将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以及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和新枢纽的历史机遇,加强学院内涵式建设,加快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使学生真正适应国际化、市场化的发展环境,提升毕业生的社会竞争和就业能力,努力将学院发展成为区域领先、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等学校。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本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代码为:13640。

第三条 我院全日制本科招收对象是:参加2016年6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获得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颁发的国家统一印制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学院领导和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

第七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成员由各部门抽调,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第九条 2016年我院本科招生总计划为2700人。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院实行学年制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学年制收费标准计收学费。各专业每年学费为:

法学、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烹饪与营养教育、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专业为13000元/年/生。

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为13500元/年/生。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泰语、越南语、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为14000元/年/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专业为14500元/年/生。

软件工程专业为15000元/年/生。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为16000元/年/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小于、等于20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院一律认作20分。

第十二条 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 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原则上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本科专业录取时专业安排原则:录取时,所有进档考生按总分排队,按志愿专业优先原则,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无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英语单科成绩。不录取既无专业志愿,又不填报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合格证;不组织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可省(自治区、直辖市)属及以上艺术本科院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广东省考生必须具有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的合格证。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匀称、口齿清晰。

第十七条 专业调剂:在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十二条规定的方法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将被退档。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十八条 凡投档到我院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录取批次),在我院投档分数线以上且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投档进入我院的考生,只要其专业服从调剂、体检不受限、且我院同批次招生指标未满,均可获录取。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需要口语考试成绩;其他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专业的录取,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根据广西相关招生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预科阶段学费标准为3800元/年,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补习一年高中文化。预科阶段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者,根据其综合成绩,参照志愿,第二年直升我院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为充分完成国家招生计划任务,对已投档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其中对于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录取资格者,经学院确认、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新生报到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六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监察电话

第二十六条 学院网址:http://xshxy.gx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 0771-3262025,招生监察电话:0771-3260302,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xshxyzsb@163.com,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鹏飞路北段1号(大学西路158号), 邮政编码:530008。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特色】

一、拥有明显区域优势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中国-东盟经济贸易区、北部湾经济区、“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西江经济带的核心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 二、最早开展国际化办学的独立学院

学院有13个专业实行国内读3年、国外读1年的“3+1”培养模式,有丰富的国际化专业教学经验和成熟的留学渠道,与美国、法国、英国、日本、印尼、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缅甸、老挝等国家高校建立和合作关系,让你切身体会他国文化。

三、拥有广西最具特色专业的学院

我院烹饪与营养教育、产品印刷、印度尼西亚语、汉语国际教育、缅甸语、安全工程在全国都独具特色,是相关行业人才的培养基地。其中印度尼西亚语、汉语国际教育为广西民办高校重点专业,烹饪与营养教育是广西特色专业,就业率在所有专业中名列前茅。

四、开设广西最热门专业的学院

我院的英语、越南语、泰语、老挝语、缅甸语、印度尼西亚语、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培养的都是区域经济社会急需的高级人才。

五、广西最大的经贸类人才培养学院

我院的经济贸易类专业群是广西高校中培养经贸类人才人数最多的专业,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目前在校生共有2000多人,该专业立足于广西经济发展需要主要培养与东盟国家进行经贸往来的专门人才,同时经贸类专业群是自治区教育厅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转型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和提升,通过多种途径实施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六、广西唯一开设产品印刷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院2005年开设产品印刷本科专业,是广西唯一开设印刷类本科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拥有先进、齐全的专业设备,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任教师。毕业生有较大的就业竞争力。

七、广西最早开设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独立学院

师资力量雄厚,学院建设了播音专业实验室、演播大厅,与校外多家电视台、广播电台建立了实习合作关系,给学生实习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八、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上得起的独立学院

我院贫困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等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颁发的助学金。学院每年划出学费的5%作为学院贫困生资助基金,为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发放无息院内助学贷款,设立校内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九、环境优美,花园式的学院

我院校园内绿草茵茵,鸟语花香,窗明几净,宽敞整洁,是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十、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的学院

我院利用先进科技,实行刷卡考勤制度,制定了严格的晚归登记制度,督促学生认真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宿舍设施齐全,配有钢制组合床、写字台、衣柜、电话机、互联网、电风扇、卫生间,公寓直供热水,为学生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

十一、开展“校企协同育人”的独立学院

我院2011年开始在部分专业实行校企协同育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我院与千年动漫有限公司合作开设“动画班”;我院与高博教育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合作开设“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移动互联网班)”,与广西爱特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合办软件工程专业。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办网络工程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