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总分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如报考我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生源不足,则根据计划余额,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求志愿(或第二志愿)的线上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果遇到高考总分相同情况,文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同分排序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



如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我校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