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安徽工程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我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先按考生实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2.对文化和专业均达线的安徽省艺术类(美术)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为安徽省专业统考成绩。

  3.外省艺术类(美术)考生,其录取办法是按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分数综合排名(综合成绩=专业分×70%+文化分×30%)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4.对文化课和专业均达线的表演专业考生,其录取办法是分专项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5.高水平运动员按“安徽工程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

  6.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105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原则上应在95分以上,且须加试口语并成绩良好以上,则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8.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 “先分数后等级”的方式进行;理科类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为化学或生物,必测科目等级及综合素质评价要求须达到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六、颁发证书:本科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安徽工程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安徽工程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工程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3-2871043,网址http://www.ahpu.edu.cn

  九、其它须知:

  1.新生奖励政策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对录取的优秀新生实行学费减免或自主选择专业政策。

  ⑴ 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本科专业且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20分及其以上的考生,给予减免1年学费的奖励。

  ⑵ 对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总分高出一本分数线10分及其以上,允许学生进校后即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体检受限、文理科互转以及特殊专业除外)。

  2.进校后申请转专业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执行。

  3.奖学金(各类奖学金的奖励面达38%)⑴ 国家级奖学金:根据国家下拨的指标评定。

  如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⑵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结果评定,特等奖2200元/年/人,一等奖900元/年/人,二等奖600元/年/人,三等奖400元/年/人。

  ⑶ 其他专项奖学金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人才需求设立。

  美欣达奖学金2万元/年;辉恒奖学金1.5万元/年;瑞德奖学金1万元/年;宇邦奖学金1.5万元/年;发酵95校友奖学金0.6万元/年;虎煌奖学金2.8万元/年;先驱者网络科技奖学金1万元/年;安徽凡美装饰家居设计奖学金2万/年。

  4.困难学生的资助(校内各类资助项目的资助面达32%)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以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款人民币6000元,在校期间学生不需支付利息。

  贷款还款最长期限为毕业后6年。

  ⑵ 勤工助学:我校利用校内筹措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积极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每月根据工作情况支付勤工助学报酬。

  ⑶ 助学金:根据核定指标和条件评定。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年/人。

  ⑷ 困难补助:我校每学期拨出一定数额的学生困难补助专款,临时性、突发性灾害造成意外困难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⑸ 学费减免:学校给予孤儿学生学费减免。

  5.毕业生就业学校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学校提出“三做”育人理念,着力培养学生诚实做人、踏实做事、扎实做学问的品格和能力,提倡“光荣毕业、体面就业、成功创业”的就业观念。

  学校全面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大力开拓就业市场,强化校、政、企合作,牵头组织成立芜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联盟,构建各类就业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立就业预警机制,实施就业帮扶计划,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层次与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并涌现出一大批行业领军人物。

  近年来,学校传统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特色专业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居全省前列。

  学校坚持“立足安徽,面向全国”的就业市场定位,毕业生省内就业占50%左右,主要集中在合肥、芜湖等中心城市;省外就业占35%左右,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考取研究生和出国留学等占15%左右。

  2005-2007年,我校连续三年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8-2012年连续五年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2009年被评为“安徽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