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1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招生计划:

2017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批、省招办公布为准。

五、办学地址:

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邮编:710038

长安校区: 西安市长安区西杨万甲字1号 邮编:710100

六、录取规则:

1、凡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旅游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无。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录取方式: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一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调档比例为1:1。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收费规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500元/人·年,其他专业均为5500元/人·年。

八、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特困生国家助学金: 3500元/年·生

4、一般贫困生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生

5、校内设立有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

九、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十、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电话:029-68679927029-68679928

15353676725 13399181490

1804903197318049031275

传真: 029-68679926

十二、网址:www.spvec.com.cn

邮箱:zsc128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