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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教育技术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在教育领域从事教学系统(含教学媒体)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的教育技术专业的专门人才,包括各级师范院校的教育技术学专业的课程教师、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主讲教师、各级电教馆、高校和普教机构的教育技术人员以及各类电视传播机构的从业人员。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教育技术学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能力,接受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应用、管理和评价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教育技术学专业的基本理论。
2. 掌握教学设计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能力。
3. 具有多种媒体制作的基本能力。
4. 具有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基本能力。
5.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