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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并具备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四年。   学位: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三、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音乐、作曲、声乐演唱、舞蹈、台词与表演、器乐演奏、合奏与重奏、键盘演奏、中国音乐史、民间音乐、配器法、音乐美学、艺术概论、音乐论文写作、表演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