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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素养,掌握广播电视及其制作的相关理论、知识、技能,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能在广播影视系统或文化部门从事摄影、广播电视节目编导、撰稿、编剧与制作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具有远大理想和良好的人文素养,具有实事求是、勤奋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具有正确的人生观、良好的道德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所应有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熟悉党和国家新闻及文艺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传播学、广播电视学、电视节目策划学、电视节目制作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了解广播电视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动态;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具有摄影、电视摄影、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导、制作、主持的能力,具有敏锐的观察生活和捕捉社会发展走向的能力,具有运用广播电视等传媒载体表达思想感情的能力。
3.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同时又具备艺术性的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社会活动能力以及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4.普通话达到二甲水平。
5.具有一定的英语表达及交流能力,达到江西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测试一级水平。
6.掌握计算机的一般使用方法,达到非计算机专业全国高校联考(江西考区)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平。
7.具有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体魄,体质测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