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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备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学、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具有较熟练的外语能力和扎实的文学基础,有过硬的汉语基础知识和流畅的普通话表达能力,能够掌握现代电子媒体技术,有一定的表演经验,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具有远大理想和良好的人文素养,具有实事求是、勤奋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具有正确的人生观、良好的道德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所应有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掌握播音学、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主持艺术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的能力,文艺作品演播及表演艺术的综合能力,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初步掌握编播设备的使用方法。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能力、社会活动能力以及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4.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并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资格和技能证书。
5.具有一定的英语表达及交流能力,达到江西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测试一级水平。
6.掌握计算机的一般使用方法,达到江西省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平。
⒎具有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体魄,体质测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