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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
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非师范类  四年制本科  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录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建筑初步、建筑制图、别墅设计、景观设计、酒店设计、公共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展示设计、住宅设计、家具与人体工程学、艺术设计理论、艺术实践、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