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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程学院
环境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刑和研究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在能力结构方面要求学生应具有一定的设计创新思维意识,初步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室内外环境设计工程中遇到的科研、教学、设计等方面问题的能力,能清晰地表达设计思想,熟悉室内外环境设计的程序与方法,能在综合把握环境的功能、空间、材料、结构、外观、尺度、施工工艺和市场需求诸要素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合理的改进性设计和创新性设计。本专业还要求学生具备较强的空间表现能力,能用草图、图纸、模型、效果图和计算机图形技术生动、准确地表达设计意图,掌握基本的摄影技能,熟练掌握多种设计软件,熟悉材料及加工工艺,具备综合运用CAD/CAM/CAE/3DS手段进行室内外环境设计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人机工程学、材料学。
核心课程:建筑设计史、建筑设计方法学、室内空间设计、室内外设计效果图表现技法、人机工程学、制图、建筑模型制作与工艺、建筑及环境设计调研方法、数字化环境没计及建筑环境设计相关软件等基础、中外工艺美术史、设计学(美学、心理学、公关关系学)、造型基础、构成(平面、色彩、立体构成)、世界建筑及环境设计发展史等相关课程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按环境设计专业方向,进行从项目策划、设计、施工图纸没计、材料和施工工艺设计、完成设计报告书等实战课题。
主要专业实验:按环境设计专业方向,进行环境及空间的相关材料性能及施工工艺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