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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
音乐学
文学门类,本科,学制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专业为社会培养音乐理论的专门人才,主要从事音乐理论研究,全面、系统地掌握音乐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音乐实践技能和高水平的教学能力,能在大学、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各类学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钢琴、中(外)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和声、曲式、音乐美学、艺术概论、中(外)民族音乐、音乐写作及钢琴调律、音乐治疗、合唱指挥、作曲技术理论等四个专业方向的相关课程。
就业方向:
在各类学校和音乐研究部门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在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从事编导、宣传、编辑、评论、主持、管理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