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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商学院
工商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管理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
主干课程: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管理经­济学、统计学原­理、会计学原­理、经­济法学、市场营销学、工商企业管理、资产评估学、财务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生产运作管理、质量管理学、电子商务、企业战略管理等。
学 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
毕业合格标准: 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答辩合格,方准毕业。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
就业领域及可从事工作:该专业毕业生适用于各类工商企业、工商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管理咨询等部门中高层管理岗位,主要从事工商管理业务操作、企业管理、工商管理理论教学及研究、国内外工商企业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企业策划与咨询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