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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
能源与动力工程
◆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全能值班员技能训练,具备进行动力机械与热力设备设计、运行、调试、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在电力、石化、机械、能源等部门从事能源与动力工程的设计、开发、制造、运行、调试、管理及试验研究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工程流体力学、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测试技术、锅炉原理、汽轮机原理、热力发电厂、热工过程自动控制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火电厂、核电站从事运行、检修、调试、技术管理和改造等工作,可在供热部门或工业企业从事工业锅炉、窑炉及系统的技术工作,可在设计院、制造厂、火电建设公司等有关单位从事设计、制造、安装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也可在学校及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开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