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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书记官
一、培养目标
书记官专业培养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书记官专业人才。通过本专业的系统学习和实践训练,使学生在掌握较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同时掌握符合书记官工作需要的相关技能,使之成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能够符合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书记官工作岗位需要和要求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
本专业招收高中、中专、职高及技校毕业生,学制三年。
三、主干课程
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计算机基础、中文五笔速录、中文亚伟速录、书记官实务、司法档案管理、司法文书写作、汽车驾驶、警体技能等。
四、就业方向
本专业培养的人才能够胜任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书记员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文秘、速记等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