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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
公共事业管理
A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可以到文教、体育、卫生、交通、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从事管理工作,也可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B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一般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及能力:
1、掌握管理科学、经济学、社会科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适应办公自动化、应用管理信息系统所必需的定量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的技能;
3、具有进行质量管理、数据收集和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
5、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C 培养对象
四年制本科管理学学士学位学生。
D主干学科
公共管理学
E主要课程
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管理定量分析、公共关系、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统计、管理文秘、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部门经济学、系统工程、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政治学、公共财务等。
F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G毕业与获得学位的条件
参见《贵州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贵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