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知识产权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基础,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熟悉知识产权理论与法律事务,能在版权、商标、专利等国家机关部门、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二、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研究等实务的基本训练,学习和掌握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方法和技能,具有运用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的知识基础,系统掌握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的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运用知识产权理论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3.熟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或条约,了解发达国家和东盟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5.了解知识产权理论发展前沿和知识产权发展的趋势。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与专业实践性教学环节主干学科:法学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概论、著作权法学、商标法学、专利法学、专业外语(知识产权)、国际知识产权法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法律咨询、社会调查、社会实践、专题辩论、知识产权模拟审判、知识产权诊所教育、知识产权代理事务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写作等。四、毕业合格标准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 2.毕业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95分(课内教育187学分+课外教育8学分);   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五、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标准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