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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法学等方面知识和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主要学习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分析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政治学、行政学、管理学、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行政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从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以及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能力。
三、主干学科
政治学、公共管理
四、专业方向
地方政府方向、政务信息化方向
五、核心课程
政治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管理学、法学概论、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公共组织理论、公共部门战略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财务管理、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市政学、行政法学、社会研究方法、管理定量分析、管理信息系统
六、学制
四年
七、毕业最低学分
160学分
八、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