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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
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与建筑艺术的总体规划设计、室内外设计、园林设计以及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本专业要求学生主要学习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环境设计理念与设计技能,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能够运用专业设计的方法与技能,独立从事园林设计、室内外设计、环境规划等工作。
三、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
2.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良好的综合素养;
3.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4.掌握环境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5.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及审美能力,了解有关经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能独立进行艺术设计创作实践。
四、核心课程:构成素描、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商业空间设计、居住空间设计、文化空间设计等。
五、学制:四年。
六、规定毕业最低学分:160学分
七、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