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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
主持与播音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面向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播电视新闻、播音与主持的基本理论和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站)及其他文化宣传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熟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懂得并能运用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
2、掌握并能践行党和国家的文化和文艺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4、基本掌握一门外语,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身心健康;
6、具有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的能力,具有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专题写作、节目编辑制作的初步能力;
7、能适应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其他新闻宣传部门、各类音像制作公司和节目制作机构的节目主持、节目策划、媒介经营管理等工作。 二、学制:专科二年 三、主要专业课程: 普通话语言与播音发生、语言表达、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概论、新闻学理论、公共关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文学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网络非线性编辑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