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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车辆工程
车辆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 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汽车工业发展需要,掌握车辆工程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科学知 识,掌握汽车设计、汽车制造、汽车技术服务的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应用研究工作的 初步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车辆设计、制造、实验、检测、管理、科研及教学等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机械工程、电工电子技术、车辆构造与原理、车辆设计与理论、车辆试验测试技术和车辆电子控制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接受车辆工程师基本训练,具备从事车辆设计、制造、实验、检测及管理等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机械工程、工程力学、电工电子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自动化、测试技
术、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机械工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 掌握车辆构造、理论、设计、电子控制等专业知识和车辆产品设计制造方法。
3. 具有工程制图、计算、试验、测试、计算机应用、文献检索的基本能力,并具备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车辆产品的设计开发、技术升级改造与创新的能力。
4. 了解机械工程和车辆工程学科的前沿技术、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
5. 了解国家车辆工程领域的技术标准,相关行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6. 具有一定的车辆工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组织管理能力。
7. 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工业美学的知识基础。
8. 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
9. 具有终身教育的意识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
机械工程、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
四、核心课程
机械制图、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制造基础、控制工程基础、汽车理论、汽车设计、汽车构造、汽车试验学等。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金工实习、市场调查与商务实习、课程设计、生产实习、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汽车构造拆装实训、发动机台架试验、液压与气动技术实验、车辆性能台架试验、车辆道路性能综合实验等。
六、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七、授予学位
修满184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