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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
音乐学
(师范)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品格和文化素养,掌握一定音乐理论,以及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伴奏和舞蹈表演所必须的音乐基础理论与相关知识、基本技能,同时具备心理学、教育学等理论素养的复合型人才,能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基础、曲式分析、中国民族音乐概论、音乐欣赏、中国传统音乐概论、音乐美学、复调音乐、西方音乐史、西方音乐名作欣赏、合唱与指挥、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声乐、钢琴、器乐等。授予学位:文学学士。